一、组建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:
领导小组人员构成:校级领导、中层干部。
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。
工作小组人员构成:总务主任、校舍管理员、水电负责人、电教负责人、教师代表。
二、工程校内立项。项目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项目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决策草案报校办公会讨论确定项目,并列入学校年度预算计划。
三、发改委立项。由市北区教育局基建办提供业务指导,报发改委立项审批。
1.项目方案征集。邀请三家设计公司参与项目方案设计,经过基建办、校方、专家评审后,选出最优方案。
2.制定项目建议书。由具备相关资质和业绩的设计公司制作项目建议书。
3.形成可行性报告。对项目进行可行性报告编写,并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。
4.向教代会汇报项目概况并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。
5.参与发改委立项论证会。听取发改委、财政局、规划局及专家的意见,并结合意见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完善。
四、建筑设计、招标文件。项目工作小组对项目的细节进行讨论,由设计单位最终形成建筑设计图纸和技术参数并形成招标文件。
五、招投标。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组织公开招标
六、项目管理
1.项目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管理,并应按照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,不得随意变更。
2.确需变更的项目,由设计、监理等部门提出变更意见,学校项目管理小组审核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。
3.按照市北区教育局相关规定,1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聘请监理单位监理;项目工作小组依据相关规定与施工、监理单位签订合同,并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核,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。
4.项目竣工后,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,由学校项目管理小组依据市北区教育局相关规定组织设计、监理、施工、外聘专家进行综合验收。
七、工程审计。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的条款要求,以中标价为基础,以学校认可的签证为依据编制竣工结算书报送学校审核,学校收到竣工结算书后先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初审,初审完成后报送基建办复审,审核无误后报市北区教育局纪委实施审计。
八、档案归档。工程项目审计完成后,由学校和施工单位按照《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》、《青岛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》,编制项目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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